《那段没能写完的旋律》_第十章《好久不见》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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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十章《好久不见》 (第2/3页)

  她看着自己的双手,指尖上那层薄薄的茧早已消失不见。

    「如果当时我没有推开那双手……」这个念头像是不容许出现的误差,猛地撞击着她的防御机制。

    她站起身,几乎是落荒而逃地走出了教室。她走向女生宿舍的大门口,那是她与林鸿运最后一次交会的地方。她站在那盏生锈的街灯前,看着那个曾被他坐过无数次的水泥台。

    阳光有些刺眼,她的视线开始变得模糊。她发现,这座南方城市虽然温暖,却让她那层引以为傲的「钢铁」外壳,正以一种不可逆的速度彻底崩解 。

    恐惧终究战胜了衝动。

    当我站在校门口时,我发现我还是不敢走进行政大楼,去寻找那个可能正对着电脑萤幕、处理着「正确事务」的方琳琳。我退缩了。我走进了校门口旁的那间「时光咖啡」。

    这间咖啡厅是我大学时期最常来的地方,那时的我总是点一杯甜得腻人的焦糖玛奇朵,幻想着有一天能带方琳琳来这里坐坐。

    现在,我坐在靠窗的位置,点了一杯苦涩的、不加糖也不加奶的黑咖啡。

    我发现我开始喜欢这种苦涩。它能让我的大脑保持一种清醒的痛觉,不至于在回忆的漩涡里彻底溺毙。我想像着此刻的琳琳,或许正在某个办公室里,对着报表精确地勾选,她的世界没有苦涩,只有对错。而我,却在这个南方的午后,将自己解剖在阳光下。

    我从皮夹的最深处,拿出了一张照片。

    那是两年前毕业典礼上,在全校拋帽狂欢后的混乱中,阿凯帮我们拍的合影。也是我手机与皮夹里,唯一一张有方琳琳的照片。

    照片里的阳光很烈,方琳琳穿着学士服,扎着她标志性的高马尾,表情僵硬且认真。她甚至没有看镜头,而是看着我手里的吉他。而我,正对着镜头露出一个灿烂到有些傻气的笑容。

    在那张合影里,我们之间的距离大约有十五公分。那十五公分,现在想起来,竟然是这辈子我最想跨越、却也最难跨越的鸿沟。

    我看着照片中那个不可一世的自己,心里涌起了一种浓浓的自嘲。

    「林鸿运,你这个笨蛋。你大老远跑回来,就是为了坐在这里看这张照片吗 ?」

    我握紧了咖啡杯,指尖感受着那种滚烫的温度。咖啡厅的音响里,正播放着某些轻柔的抒情曲,那旋律模糊得像是两年前被风吹散的告白。我在想,如果这两年我没有去夜跑,如果我没有遇到阿强,我现在是不是已经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富家子弟,安静地死在某个高级办公室里?

    方琳琳在宿舍门口站了很久。

    她看着进进出出的学妹们,看着她们脸上那种还没被「误差」伤害过的纯粹。她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跨越时空而来的幽灵,在这片充满橘色温度的校园里显得格格不入。

    她看着手錶,距离北上的火车出发还有两个小时。

    「该走了。」她对自己说 。

    她背起背包,低着头,沿着那条林荫大道往校门口走去。她的脚步很快,像是在逃离一场即将爆发的情绪风暴。她学会了不再回头,因为在她的管理法则里,「回头」是一种极低效率的行为。

    然而,当她走过校门口旁的那排店面时,她的脚步却突然放慢了。

    她的目光无意识地扫过那间「时光咖啡」的玻璃窗。

    在那一瞬间,她感觉到大脑里的数据库突然当机。所有的逻辑、所有的精确、所有的理智,都在那一秒鐘内,被一个熟悉的侧脸给震碎。

    咖啡厅的音响突然切换了曲目。

    那是陈奕迅的《好久不见》。

    「我来到你的城市,走过你来时的路……」

    那歌声低沉、沙哑,带着一种看透世事的沧桑。我坐在窗边,听着这首歌,感觉心脏像是被一隻无形的手狠狠攥住。这首歌唱得太过精准,精准到让我以为写歌的人曾偷看过我这两年的生活。

    我想起了在南方夜跑的那些深夜。我想起了在「夜曲」教室里,教阿强弹出 c-g-am-em 的那个时刻。我这辈子都在寻找那段频率,却发现它一直都停留在那个转身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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