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那段没能写完的旋律》_第六章《渐远的旋律》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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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六章《渐远的旋律》 (第3/3页)



    我结束了流浪,回到了台湾。我没有回到那座有着大樟树的城市,而是选择在一个同样多雨、节奏稍微慢一点的城镇落了脚。

    我用这两年在国外打工存下的钱,租下了一个老旧巷弄转角的小店面。

    我开了一间琴行。

    店面不大,推开门会有一声清脆的铃鐺响。墙上掛着几把手工打造的民谣吉他,落地窗前放着一个木质的柜檯。我没有给它起什么霸气的名字,我只是在招牌上写了两个字:「夜曲」。

    「林鸿运,你真的回来了。」

    开张那天,阿凯开着他的新车来找我。他变胖了一点,手上的婚戒在阳光下闪闪发亮。他看着我正在擦拭琴身的样子,摇了摇头:「你这两年跑哪去了?连个讯息都没有。」

    「去学着怎么跟自己相处。」我笑着递给他一瓶冰可乐。

    「那……忘掉了吗?」阿凯试探性地问。

    我停下手里的动作,看着门口透进来的阳光。「忘掉什么?忘掉怎么弹吉他吗?没忘,反而弹得更好了。」

    阿凯叹了口气,没再追问。他知道,有些问题是没有答案的。

    我开始每天教孩子们弹琴。我的学生里有八岁的孩子,也有六十岁的老先生。我教他们按c和弦,教他们如何让指尖长出厚实的茧,教他们如何去听音符之间的呼吸。

    我不再是那个总是说冷笑话的双子座,我变得安静了许多。但每当有学生问我:「老师,这首歌为什么要叫《夜曲》?」

    我会告诉他们:「因为那是专门弹给深夜里,那些还没法睡着的灵魂听的。」

    时间是一个残酷的橡皮擦,它能抹掉细节,却抹不掉底色。两年的时间,足够让一个人拿到硕士学位,也足够让一个人学会如何经营一间琴行。

    那是南方的某个雨夜。

    琴行的生意很清淡,我早早关了门,背着那把陪我走过南欧阳光与伦敦雨季的旧吉他,走进了细雨濛濛的街头。路边的街灯发出昏黄的光芒,反射在积水的路面上,形成了一圈圈橘色的碎光。

    那一刻,我突然想起了大学时的那盏街灯。

    我走到一个地下道的出口处,那里相对安静。我放下琴盒,拿出吉他。指尖触碰到琴弦的瞬间,那种熟悉的痛感再次传来。

    这一次,我没有弹奏那些流行的口水歌。我闭上眼,让呼吸随着雨声的节奏变得平稳。然后,我弹出了那个起手式。

    c、g、am、em。那是那首《夜曲》。

    旋律在湿冷的空气中缓缓流淌。我弹得很慢。每弹出一个音符,我就彷彿看见一个曾经的画面:体育馆的喧嚣、雨幕中的蓝伞、图书馆里的拨片、毕业典礼上的三秒鐘。

    当旋律来到那个原本应该结束的地方时,我的手指没有停下来。我顺着那种感觉,弹出了一段平稳且宽广的过门。那是这两年在异国流浪中,我学会的温柔。

    我终于把这首歌写完了。虽然,听歌的那个人已经不在身边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在几千里之外的北方。

    方琳琳坐在研究所的研讨室里。窗外正下着大雨,整座城市被笼罩在一片潮湿与灰暗之中。她刚刚完成了她的毕业论文初稿,电脑萤幕发出的白光照着她有些疲惫的脸。

    她撑起伞,走进了雨中。

    她看着街边那盏在雨幕中发出微弱橘光的灯。那盏灯的光芒,在雨水的折射下,竟然显现出一种让她心跳加速的熟悉感。

    那一刻,她彷彿听见了一段旋律。一段带着南方的雨气、带着旧吉他的温度、带着一个男孩在深夜里最深沉的叮嚀。

    她从皮夹里拿出那枚磨损的拨片,握在手心。

    「晚安,林鸿运。」她对着空无一人的雨夜,轻声哼出了那段无词的副歌。

    她的嘴角露出了一个微小的笑容。那是这两年来,她最真实的一个笑容。

    校园的夜色依然漫长。虽然人走了,曲散了,但有一种频率,会永远留在那个橘色的光圈里。

    那段没能写完的旋律,其实早已在我们各自转身的那一刻,得到了最温柔的完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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