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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2章 (第1/2页)
更别说,末世前,霍弋还有个最美丽多金的女友。 现在,霍弋不在乎霍至昭有什么成就。 他们的技能在现在都没有什么发挥的余地。 谈生意?没用。 会读书?没用。 会演戏?没用。 只有哥嫂两人的蓝领技巧,对电器设备的维护本领,是最有用的。 霍弋酸丢丢地看了眼坐在鹿盈身边的兰逍,他正拿着客厅橱柜里的无味指甲油,准备给鹿盈涂脚指甲。 为此,鹿盈脱掉鞋子,露出光`裸洁白的脚背。 喔,加上个美甲技术,还算有用。 霍弋记得,兰逍对美甲还算了解——他大学时拿了个剧本,饰演的角色相当接地气,配角的工作是男美甲师。 兰逍养尊处优,唯一在乎的就是拍戏,他的所谓艺术追求——为此,兰逍抽空去学了一段时间,接了不少客人。 作为兄弟,他狠狠嘲笑过兰逍,认为他蠢到不行,堂堂公子哥,为了演戏,屈尊给普通人搞美甲。 霍弋思绪飘忽。 他难得陷入惆怅:过去,他和兰逍的关系不错,两人年纪相差十个月。他们一块长大。他姑姑、姑丈很喜欢他,总是愿意带他和兰逍出门玩。 童年时期,姑姑喜欢把他俩当洋娃娃打扮,穿的衣服都是相似的帅气王子装,出门总有人把他们误认为是双胞胎。 …… 久久,霍弋终于后悔,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把兄弟关系搞成这样糟糕的。 也许,当初要是认真一点,把鹿盈的话放在心上就好了。 如果把“末世论”和霍至昭提了一嘴,现在责任就不在他身上,也无需经历被兄弟们仇恨的痛苦。 霍弋苦涩极了。 他边想,边扒饭。 与此同时,注意力分了一半在杨沐薇身上,他怕她上前抢饭,迅速吃光。 杨沐薇的震惊犹在。 她支支吾吾,呢喃般:“你是,你是霍弋的堂哥,为什么还能放任他被赶出去呢?” 等等,霍弋的前女友兼这栋别墅的主人在这。 霍弋的堂兄在这。 放眼一看,还有别人。 兰逍,霍弋曾沾沾自喜说的,他关系非常好的表弟,演戏天才,出演过不少优秀角色的大帅哥。 以及…… 杨沐薇没认出来,但是各个都英俊漂亮帅气的男人们。 掐指一数。 撇去霍弋,足足五人。 杨沐薇的大脑被无数信息笼罩,她回过神来,发现餐桌上的食物全空了。 霍弋吃饱喝足,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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